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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茶颜观色” “茶颜悦色”获赔170万元(你喝对了吗)

2023-06-24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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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钛媒体APP

茶颜悦色终于攒够了钱,还告赢了茶颜观色。

4月26日上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侵权案的法院一审判决书。

法院判决“茶颜观色”方面败诉,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颜悦色”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茶颜悦色”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累计170万元。

茶颜悦色方面告诉贝壳财经:“近期行业维权好消息越来越多:古茗,伏见桃山,耳光馄饨……都是对不正当竞争的一拳重击。茶颜也终于赢了属于我们的第一次诉讼。”

消息发布后,北京、南京、黑龙江等地网友纷纷表示自己原来喝了“假的”茶颜悦色。

图源自微博

“茶颜悦色”是湖南长沙的本土奶茶品牌,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办了第一家店,到现在已经有了三百多家分店。虽然常被拿来与喜茶等新茶饮品牌做对比,但茶颜悦色对于扩张一直持谨慎态度,目前只在武汉开了分店,今年1月在深圳开了三个月快闪店,但对于开拓深圳,茶颜悦色直言“这两年不会”。

伴随着茶颜悦色知名度的提升,与之相关的维权问题就未间断过。2017年,对于长沙外其他城市的招商加盟消息,茶颜悦色在小票上回应道“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去告他们”,2019年变成了“我们现在已经赚了一点钱开始告他们了!”

图源自微博

就在茶颜悦色主动出击之前,2019年8月1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洛旗公司)诉被告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茶悦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立案受理。但一个多月后,洛旗公司的起诉被驳回,原因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条件”。

2019年5月,与“茶颜悦色”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在长沙开业。首次诉讼被驳回后,后来者茶颜观色没有作罢。2020年4月,茶颜观色再度对茶悦公司发起诉讼,但起诉讼请求第二次被法院全部驳回。

2020年8月,茶颜悦色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了茶颜观色。“茶颜悦色” 品牌主体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茶颜观色”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装潢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对“茶颜观色”品牌背后广州洛旗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旗公司)、广州凯郡昇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郡昇品公司)、“茶颜观色”加盟商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以下简称刘琼饮品店)向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原告“茶颜悦色”茶饮独特的饮品制作、装潢设计、饮品命名、宣传文案、特色促销,经长期统一大量使用与宣传,已在相关消费者群体中有一定影响,使相关公众将其装潢整体营业形象与原告经营的“茶颜悦色”茶饮联系起来,属于有一定影响的装潢。

2017年以来,洛旗公司与凯郡昇品公司共同在其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与原告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设计,如模仿原告饮品菜单、饮品名称、标识、文化标语、门店装潢设计进行茶饮料广告宣传,并积极对外进行加盟许可招商业务的宣传与推广,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

除此之外,洛旗公司与凯郡昇品公司还实际对外开展了加盟连锁许可经营业务,统一使用了与原告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一同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

茶悦公司提出6大诉请,包括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停止全国范围内使用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及虚假宣传行为,并就上述宣传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50万元,另外,三被告停止在刘琼饮品店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的行为,以及就侵权行为做出赔偿。

就此,法院查明了原告装潢使用情况,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广告宣传情况,刘琼饮品店与原告装潢相同或近似情况,洛旗公司员工推广加盟招商,以及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虚假宣传情况。

图源自天心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法院审理认为:

1、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装潢。所以,原告的商品装潢不应只局限于饮料杯,而是门店店招、室内标语海报、饮品清单、集点卡等元素共同构成的组合体,系独特的整体营业形象。

2、原告“茶颜悦色”茶饮料经过网络推广,系网红饮料、长沙名片,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门店店招、室内标语、室内海报等元素共同构成的组合体经过持续宣传和使用,与原告茶饮产生了紧密的联系,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为有一定影响的装潢。

3、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广告宣传中的店招、室内标语海报、饮品菜单、集点卡等元素与原告装潢相同或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

4、洛旗公司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小红书发布 “茶颜观色商标2004年由BOSS注册,2008年取得茶颜观色商标权”类似内容,与商标最早由案外人柴泽军在2008年3月14日申请注册实际情况不符,构成虚假宣传。至于原告诉称微博账户“人见人爱的我是一株草”及其他网站的虚假宣传,因主体非被告,也无证据证明系被告委托发布,对此不能归责于两被告公司。

5、刘琼饮品店是长沙地区奶茶店,不可能不知晓原告“茶颜悦色”茶饮及其装潢情况。刘琼饮品店系广州洛旗公司的加盟商,凯郡昇品公司对此未予以授权指导,故刘琼饮品店与洛旗公司属于对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的不正当竞争。

6、茶悦公司的饮料杯图案从原告开业至今并未有较为固定的图案,存在时常变化的情况,不具有稳定性,不能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装潢保护范围。

7、洛旗公司辩称为静月体字,并已取得该字体著作权人授权,可以正当使用。在原告已经取得同类字体的文字商标以及将该字体用在装潢上且具有一定影响时,被告在后使用该字体用于装潢标识时应该予以避让,不得让消费者产生误认,因此抗辩理由不成立。

法院一审判决显示:

一、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悦公司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共同向茶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万元;

三、 洛旗公司、刘琼饮品店共同向茶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万元;

四、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发消除影响声明;

五、驳回茶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目前,案件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尚未表示是否上诉。

(钛媒体App编辑杨亚茹综合天心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贝壳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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