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残疾人补助标准
2023-07-13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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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3、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肥东残疾人补助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残疾人购买护理产品和护理服务等基本照护支出成本确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残疾人分为四档,全省指导线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50元。对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当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其中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肥东残疾人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需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的精神残疾人
(2)拥有肥东县户籍并持有肥东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同等情况下,有低保证或乡镇(园区)出具贫困证明优先。
2.补助标准与资金管理
每人每年10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县财政按8:2比例分担。县残联负责审核、统计汇总补助对象基本情况,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注明“精残药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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