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裁定书的六个规定
2023-07-28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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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执行裁定书的法律情形: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撤销裁定书的六个规定
申请撤销裁决的规定是: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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