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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解除3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协议

2023-07-05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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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规定,近日,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就全市定点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人员进行了全面核查。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共计查询药店法定代表人213人,经核查,拉萨市有3家定点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为失信人员,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四十条之规定:“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十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能履行医保协议约定,或有违法失信行为的”。拉萨市医保局医保中心立即约谈了3家药店法定代表人,就失信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当场通报了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决定。

下一步,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失信情况的核查力度,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确保医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确保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合理、必要、安全的医疗保障服务。

【来源: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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