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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隔紧身裤针灸且针灸针不消毒(违反无菌操作要求致感染)

2023-07-09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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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原告因身体不适到被告处针灸,被告在未询问患者主诉情况下在原告裤子上面针灸,针灸七天。原告在针灸后左腿开始出现红肿、疼痛、肿胀、发烧等症状,无法自行走动,诊断为左下肢软组织感染。2020年3月30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按无菌操作进行针灸,违反医疗常规,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298123.83元。

【关键词】医疗纠纷,无菌操作,针灸,软组织感染,医疗常规

一.基本案情

2018年9月25日,原告因身体不适到被告处就诊,被告给原告开了十副中药及十天的针灸(当天押金100元,2018年9月26日交款700元),被告在未询问患者主诉情况下在原告裤子上面针灸,针灸七天。

原告在针灸后左腿开始出现红肿、疼痛、肿胀、发烧等症状,无法自行走动。原告无法忍受痛苦情况下于2018年10月9日邀请x中医院的文大夫在家就诊,考虑为严重炎症反应。

第二天到x大学附属医院就诊,诊断为左下肢软组织感染、二型糖尿病、低蛋白血症,经手术、抢救后又出现脑梗死、肺炎、双肾周感染等一系列炎症引起的其它脏器病变,住院期间经血培养金黄色葡萄球菌。出院后仍无法自理,目前在x中医院接受康复治疗。

二.医方观点

2018年9月25日,原告一瘸一拐到被告处,被告医生赵某某问诊,原告主诉自己左下腿肿胀好几天,走路不方便,当时赵某某给原告开了十副中药及十天针灸,原告在被告处打了五天的针灸。

十天之后到x医院住院治疗,被告的治疗,不会导致引发原告在x医院及x中医医院诊断出的疾病,该疾病是原告自己本身已有的疾病,而且其家属有高血压病史,遗传的可能性极大,原告到x医院、x中医医院治疗,所支出的医疗费用与被告无关,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划分的责任比例为我方承担80%,我方认为应承担60%责任。医疗费无异议;白蛋白费用不应承担;营养费不应承担;其他必需用品我方不应承担;交通费数额过高,原告丈夫的来回机票不应得到支持;精神抚慰金应当以2000元-3000元为宜。

三.患方观点

金某某因腿部疼痛去x村卫生所,x村卫生所采用“隔紧身裤针灸,针灸针不消毒等”违规操作, x村卫生所在诊疗金某某的过程中存在未书写病历、未按无菌操作进行针灸等违反医疗常规行为,因此x村卫生所在给金某某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该过错导致金某某左下肢感染并扩散继而引发脓毒血症、菌血症、呼吸衰竭、肺炎、双肾周感染、低蛋白血症、酸碱平衡紊乱、电解质紊乱及脑梗死等症,卫生所过错与金某某在x医院及x中医医院治疗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考虑金某某存在糖尿病、多年高血压病等自身疾病因素,参与度为主要责任。

金某某在x医院、x中医院治疗用药均为治疗与上述疾病有关的用药,在治疗过程中使用胰岛素等治疗糖尿病的药物是治疗其它疾病所必须的,因此用药合理。

四.律师意见

赵某某系乡村执业医生,以x村卫生所名义进行执业,执业地点在x市x镇x村卫生室,其财务与x村卫生所独立。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在本案中, x村卫生所的赵某某在治疗金某某过程中存在未书写病历、未按无菌操作进行针灸等违反医疗常规行为。

参考鉴定意见,x村卫生所在治疗金某某的过程中存在过错;过错与金某某在x医院、x中医医院治疗,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为主要责任。金某某在x医院及x中医院治疗过程中用药合理。

关于伤残经鉴定,被鉴定人金某某右下肢肌力4级评定为8级伤残,脑梗死后遗软化灶形成伴神经体征评定为10级伤残。被鉴定人金某某本次损伤误工期评定至评残前一日。被鉴定人金某某本次损伤护理期评定为1人护理150日。被鉴定人金某某本次损伤营养期评定为150日。

被告的行为,客观上存在违反医疗常规、诊断依据不足的过错,与原告金某某的病情加重的后续诊疗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该过错是引起该结果的主要原因,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结合具体案情二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为宜。

关于原告金某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上数额合计421276.62元(被告先行支付鉴定费须扣除)。被告x村卫生所、赵某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原告金某某因被告的诊疗行为过错,导致病情严重,长期的住院治疗给患者家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结合我市经济生活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法院酌情对原告金某某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予以部分支持5000元。

五.法院判决

2020年3月30日法院判决,被告x村卫生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金某某,共计298123.83元。被告赵某某对上述条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小结

原告金某某认为被告作为医疗机构,违反无菌操作,在患者衣物上面直接进行针灸,使患者针灸部位发生感染,演变为脓毒血症,给原告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及精神痛苦。原告认为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即违反无菌操作、未书写病志、诊断错误,使原告感染导致出现脓毒血症等严重症状,与被告诊疗行为之间存在完全因果关系。法院最终认定,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1.医疗纠纷:对腰扭伤行推拿针灸治疗,因手法过重导致脊髓损伤截瘫。2.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导致34名妇女中5人(含二孕妇)感染艾滋病 构成医疗事故罪。3.医疗案例:非法经营中医诊所行医,导致患者因注射针孔感染而死亡。4.医疗案例:无证开设诊所行针灸治疗背疼,引起气胸导致就诊人死亡。

【作者声明】本文为真实司法裁判案例,仅供以案释法之学习交流。若有侵权之处烦请告知删除。文中隐去当事人名称、属地信息。插图无版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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