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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吃瓜系列之(客户公众号手撕MCN网红机构)

2023-02-06 分类:养生资讯

TIPS:本文共有 1114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就在几天前,微信公众号 “创业中的奇闻趣事 ” 发布了一条标题特长的文章《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这篇雄文主要是描述了自己所有的粤苏公司“被骗”经历,具体来说就是粤苏公司的唯一股东何昊霖与某著名MCN机构蜂群文化合作推广某电子产品播放量数百万但几乎店铺交易为0,惊觉被骗的这么一个故事。

然后微博股价就应声下跌了。。。跌了。。。

简直就是一篇文章引发的血案!陈大状刚好有那么一本正儿八经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又给MCN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你说巧不巧?那么陈大状就带大家用专业的姿势来吃瓜。

本文主人公:

一号主角,深圳市粤苏科技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何昊霖。

二号主角,深圳市蜂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蜂群文化。

双方共同确认的事实基本可以概括成:

粤苏公司和蜂群文化于2019年9月份签订了《微博信息服务协议》,由粤苏公司支付一笔款项给蜂群文化,蜂群文化通过旗下微博博主以发布植入广告视频方式进行推广。

陈大状点评:这种业务模式是目前“网红带货”的一种常见姿势,但是一不小心就容易擦枪走火。

接下来问题就暴露了:

该网红博主的微博视频总观看量达到了50多万次,评论无数,各个粉丝都种草,何昊霖喜出望外,吩咐电商部门备货。

然而该产品的成交量居然是0,是0。本文的一号主角何昊霖强忍住悲痛发出上面那篇雄文,指责蜂群文化存在使用虚假粉丝增加博文阅读、评论、点赞和转发(陈大状问:还有什么微博功能没用上的吗?拉黑?)

何昊霖的文章刚刚成为爆款,蜂群文化就正面怼了过来,发布《严正声明》反驳自己的客户,声明太长而且用词过于激烈,那么陈大状就辛苦为大家总结蜂群文化要说的三句话:

客户私自公开协议内容,实属违反保密条款;客户捏造不实言论侵犯名誉,已构成诽谤,我们报警了;蜂群文化只收了粤苏公司人民币47500元,创造了几十万播放量,圆满完成任务;其他客户要对我们有信心,我们请律师收集证据准备起诉这个不乖的客户了。这个严正声明和律师函毕竟是律师起草,文字比何昊霖的雄文严谨得多。看似滴水不漏,但是,本大状注意到:蜂群文化并未直接否认存在刷量行为。为什么?本大状有自己的猜测,但是就不说了,以免被律师函警告。

最后,如果你有产品或者品牌要和MCN、网红经纪机构签订类似的协议,那么陈大状给你支招:

第一,推广销售的,记得约定ROI,Return On Investment的简称,投资回报率。ROI 1.0为保本,当然越大越好。

第二,针对刷量行为约定如经第三方鉴定属实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签协议之前做好市场调查,例如多找几家MCN机构、中介比较价格、条件。

关注陈大状的百家号,下期我们继续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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