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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系老夫妻用10.8万元购房款买了保健品

2023-05-21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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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0.8万元购房款买了保健品

钟楼市场监管部门约谈保健品公司后,全额退款

常报全媒体讯 近日,家住兰陵街道的一对老夫妻将一面写有“消费者权益保护神 排忧解难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荷花池分局,感谢市监人员出手相助,帮他们追回了购买保健品的10.8万元。

据了解,这对老夫妻平时就很关注养生保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接触到一家保健品公司。起初,该公司并不推销产品,就是发点小礼品,登记一下他们的信息。之后,老夫妻频频接到该公司销售人员的电话,总是非常热情地邀请他们参加讲座,或者外出免费一日二日游。在一段时间的接触后,老夫妻被正式邀请参加公司的灵芝孢子粉营销大会。

市监执法人员付大勇告诉记者:“这家公司的营销模式有些类似直销,他们将产品分成份,每份产品2.7万元,买一份就算入会。”入会后,只要发展下线,就能得到返利,买几份就是几倍返利。经不住销售人员的一再劝说,老夫妻拿出了10.8万元购房款,买下了4份产品。

付大勇说,此类保健品公司很注重“保护”自己,他们不在现场销售商品,签下购买协议后,再从总部或厂家直接将商品快递到消费者家中。买了4份产品后,老夫妻回家越想越不对劲,总觉得这种销售模式类似传销,开始惴惴不安。几天后,老夫妻拒收了快递送来的灵芝孢子粉,开始和公司交涉退款,但公司态度强硬。想到两人积攒多年、本想给子女用作买房首付款的钱就这么被骗了,老人手牵手走进荷花池市监分局,向消协投诉。

接到投诉后,因为金额较大,消协人员第一时间向分局长汇报,分局领导指示消协负责人专人专项办理,切实把消费者权益维护好。此后,消协人员两次到该保健品公司走访协调,但公司负责人理直气壮,表示钱都已经发了工资,他们只可以帮老人转卖,不能退款。第三次,消协工作人员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约谈了保健品公司负责人,向其明确指出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广播、电话、邮购、会议推介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法律规定,未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的经营者,根据情节将被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距离保健品公司通过快递发货早就超过了7天,但老夫妻明智地拒收了快递,因此仍属于尚未收到商品。在市监人员的教育沟通下,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与老夫妻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分两次退款10.8万元。 (庄奕 巢牡香 童华岗)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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