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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德宏有人误食草乌附子中毒)

2023-07-02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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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食用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公告

近期,我州个别县市发生群众误食毒性中药材(草乌)中毒事件,为预防误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如下公告:

一、草乌、附子属于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生草乌、生附子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家庭和个人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不得擅自加工、出售和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二、严禁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等群体性用餐时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加工食物。严禁家庭、个人聚众或邀请加工食用自行配制的加有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三、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毒性中药材采购、保管、供应和调配环节的管理,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四、各乡镇食安办、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宣传,要加强食品科普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广泛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倡导科学健康饮食,不食用有毒中药膳食,特别是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方面知识的宣传。发现无证生产、收购、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

五、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醒广大公众,若食用后出现口、唇、舌发麻,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四肢胀麻,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心慌、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到最近医院就诊,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计局报告。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时向芒市卫计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2121960

市卫计局电话:2121262

特此公告

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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