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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例:美容手术损伤面神经(导致眼睑闭合不全的九级伤残)

2023-05-05 分类:养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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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贾某某于2017年12月18日在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做下颌角和颧骨内推以及开内眼角手术,术后造成严重后遗症。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又给贾某某做了修复手术,但修复手术未能实现修复效果。2019年11月22日法院经审理认为,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造成贾某某面神经颞支损伤存在过错。结合司法鉴定意见,本院酌情确定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共计应向贾某某赔偿197607.52元。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美容,面神经损伤,眼睑闭合不全,九级伤残

一.引言

医疗美容手术损伤面神经颞支,出现双眼眼睑闭合不全、口角歪斜等症状,导致九级伤残,本文通过一司法裁判案例对此加以说明 。资料来源于“贾某某与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8)x0191民初19865号”。

二.基本案情

(一)贾某某主因下颌角肥大磨骨术后;颧骨颧弓高突,内眦赘皮明显,要求改善,至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入院进行整形美容手术,出院诊断:双侧下颌角肥大磨骨术后。后贾某某又因颧骨颧弓降低术、下颌角肥大截骨术术后调整术后面部不对称,再次至该院就诊,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对贾某某再次进行了二次整形美容手术,经口气管插管全麻下行颧骨颧弓降低术术后调整+自体脂肪填充下颌缘、颧弓部。

(二)经两次手术后,现贾某某右眼内侧留疤,双眼内眼角大小不一,左眼眼睑睁不开,双眼流泪不止,双侧颧骨高低不一致,右侧颧骨正面塌陷,嘴巴无法张开,说话不清楚,右侧啮合部位吃东西刺痛无比,右侧脸颊无表情、无知觉,咬肌不全。贾某某的右侧下颌部位被手术无端锯掉,有缺口,右侧下颌角处被无端削薄,造成CT正面光片右侧下颌角少一块以及左侧脸下颌角一带用脂肪填充变形等严重手术后果。

三.裁判结果

2019年11月22日法院判决,被告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贾某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97607.52元。

四.裁判理由

x美容医院在对被鉴定人贾某某的治疗中,损伤面神经颞支,原因多种:二次手术或者操作不当、操作不仔细、粘连、变异等多种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应与过错相统一,其为侵权法的基本原则。鉴于医疗行为本身的复杂性、风险性,结合司法鉴定中心对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过错行为及过错参与度的分析,本院酌情确定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五. 律师意见

贾某某在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实施了医疗美容手术后,出现双眼眼睑闭合不全、口角歪斜等症状。贾某某为证明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为其实施医疗美容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本院也将双方提交的以及本院能够调取到的全部病历资料移交鉴定机构。法院对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予以采信。

六.讨论

(一)患方诉求: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不专业行为,给贾某某的身体及心理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和不良后果。贾某某多次联系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综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贾某某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令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赔偿贾某某损失暂共计人民币327452.4元。

(二)医方辩称:1、2017年12月18日之前,贾某某在其他医院做过整容手术,因为贾某某对整容效果不满意以及其面部神经问题,故其到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进行修复手术;2、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手术是符合诊疗规范的,没有医疗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贾某某在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整形美容手术,签署了《整形美容手术知情同意书》、《咨询谈话记录》、《麻醉知情同意书》等。4、贾某某应就其主张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三)医疗鉴定意见:被鉴定人贾某某右侧面神经损伤所致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其致残等级为九级。被鉴定人贾某某右侧面神经损伤所致遗留口角歪斜,其致残等级为九级。2、x美容医院对被鉴定人贾某某存在过错,有因果关系,其中右侧面神经损伤所致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损害为主要责任,其参与度80-90%。右侧面神经损伤所致遗留口角歪斜损害为同等责任,其参与度为40-60%。3、被鉴定人贾某某的后续治疗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为准。4、被鉴定人贾某某误工期酌定为120日,护理期酌定为30日,营养期酌定为30日。

(四)知情同意: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提交的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的住院病案中《整形美容手术知情同意书》(详见住院病案自编页第10页)背面手写的“患者贾某某,于2017年12月18日在我院行内眦赘皮矫正术,术后可能存在的切口痕迹,此痕迹到半年至1年消退,患者知晓,了解术中、术后情况,同意手术。

(五)法院观点:对于贾某某主张的各项费用损失本院认定共计238759.40元,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应承担80%的责任即191007.52元。另,鉴于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过错行为必然对贾某某造成精神损害,根据贾某某的伤残等级及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过错程度,本院酌定精神抚慰金为6600元。故,x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共计应向贾某某赔偿197607.52元。

【参考资料】1.医疗案例:利用玻尿酸行鼻部美容整形,堵塞动脉导致右眼重伤二级。2.医疗纠纷:对腰扭伤行推拿针灸治疗,因手法过重导致脊髓损伤截瘫。3.医疗纠纷:阑尾炎手术导致阑尾残端炎并发症,需进行二次手术切除。4.医疗纠纷:患儿咽扁桃体肥大行切除术,术中操作不慎造成嘴角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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